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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認同莊國榮前教育部主秘在先前處理大中至正牌匾的做法與在媒體和公開場合上的脫序言行,當然也不認可後來莊前主秘於競選場合中被媒體報導出來的不當言論。然而對於莊國榮教授適不適合繼續以教授的身份於政大任教,根據本人大三一整年曾修習過莊教授指導的必修課「行政法」的經驗,個人認為莊教授尚適合繼續任教,原因如下:
(1)根據我過去大三那年的經驗與今年聽到正在修習行政法學弟妹的說法,老師上課完全秉持身為教授的專業,上課不談政治,當然也無任何偏頗的意識形態會出現在課堂中。課堂中完全只就陳敏教授編寫的行政法課本與補充法學常識與行政法案例做法學立論、討論,帶給學生基礎的行政法法學素養與辯證。政大有許多教授有特定的政治立場,並於課堂中藉此宣導個人的立場,莊教授在行政法課堂中並無此強加意識形態的做法。然而縱使如此,身為20歲的大學生,學生們也已有個人的判斷能力,不會隨著單一老師而遭受擺布。
(2)就我大三那年在課後和莊教授的互動經驗和觀察來說,莊教授私底下很溫和並無任何異樣,同時莊教授也是個很關心學生的老師,不但在課堂中提醒學生如何思考自己的未來規劃,也要學生練習寫自傳當做作業,一方面可以更了解學生,一方面也是給學生面對未來職場後必須要做的準備先做練習以及提供建議。
(3)行政法的期中以及期末考試內容完全是教科書和行政法個案研討為範圍,考試題目跟政治完全不相關,也不會有任何意識形態有爭議性的題目出現,教授並且明確的強調學生可以有獨立思考的判斷能力,對於同一個案於考試中可以寫出不同於課本的看法,但必須要有法學依據與充分的辯證,只要能達到這些要求,也能得到高分。所以莊教授在評分時也無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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