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二升大三時通過公共行政學系的輔系資格。大三整學年,隨班修讀莊國榮老師於大三開的必修「行政法」,上下學期總共六學分。
由於之前扣除大二曾修過政治系的必修「法學緒論」和「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以外,便無接觸其他相關的法律課程,如民法概要、刑法概要等等。在閱讀行政法教科書時,對於艱澀的法律辭彙跟專業術語時常感到一知半解,挫折感很重。期中期末考試分數與公行系同學相較起來,也屬於偏低的中後段班(很少超過七十分,通常只有六十多一些)。同時班上也有幾位社會系、教育系等修讀雙主修輔系的同學,時常在下課時間捧著課本至講台前向老師請教。而老師總是一一耐心地為同學解惑,態度不會因問題過於繁瑣或同學反應太慢而有所改變。有時老師也會在下一節課上課時將剛剛提問的內容再次說明,讓全班同學有再次學習的機會。而每次期中期末考考卷都一定發還給同學,並檢討各個題目申論的要旨跟方向。
除了教學認真以外,老師也關心同學們在書本以外的情形。曾經有一次回家作業是寫一份自我介紹剖析,讓同學靜下心思考後,談談自己目前學業的狀況,與未來短期跟中長期的規劃。另外,似乎是學期中曾遇到新聞媒體報導關於自殺等一些負面消息,老師特別影印一些關於心靈成長、兩性議題的文章跟建議閱讀的書單給全班同學。前述這兩件事情,恐怕是除了大學部導師以外,其他門課、其他老師所不會做的事情。
大四開學後的九月底,莊老師曾經邀請一批他的導生至行政大樓二樓的咖啡廳喝下午茶,和大家聊天,解答關於準備推甄和研究所入學考試的疑惑。我雖然有心報考公行所,但並非莊老師的導生,更不是公行系的學生,但老師依然將我視同自己的導生一般,毫不保留地將經驗和建議提供出來。當年十一月底,我幸運推過台大政治所公共行政組碩士班的推薦甄試,並於政大政治系畢業後繼續在台大讀書,至今已進入第二學期。
很遺憾知道老師在擔任教育部主任秘書時有些發言不當的談話。也許就一位服務民眾的政府公部門人員而言,老師確有其值得檢討之處。但我認為老師作為一位教授,在政大服務的表現是有目共睹的。因此我非常樂意寫下這份文書,分享幾項過去老師對我的影響,以及表達我肯定老師在教學、關懷和啟發學生的成果。也希望校方跟系裡能讓莊國榮老師繼續擔任教職,繼續他在學校裡服務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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