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老師在政大的去留,大多數同學希望老師繼續任教。
如果老師離開,在找到新老師前課程勢必中斷,之後又會面臨補課的麻煩,還有不同教學方法上的適應問題,甚至不同上課教材的開銷……等等。雖然大家對老師行為的評論各異,但是行政法課程是同學們共同關心的事情,上述種種無疑增加我們學習上的負擔及不便。若以學生受教權益作為此事的優先考量,學期中臨時抽換任課教師無疑是弊多於利。
一個人的行為與言論是否適當,可從社會輿論及公評中找答案,其亦應該對此承擔負責。而一位老師在教學上的表現及適任與否,可從學生的意見中找答案。在教學上,老師的行政法專業不容置疑,授課時從未提及政治;雖然我自己和老師不熟,但常聽聞同學或學長姐說莊國榮是位關心學生的好老師。對於老師的去留,何不政治歸政治,教學歸教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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